怎么可以构成刑事立案,怎么可以构成刑事立案罪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怎么可以构成刑事立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怎么可以构成刑事立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刑事立案的十大特征?刑事立案十大特征包括:1....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怎么可以构成刑事立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怎么可以构成刑事立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立案的十大特征?

刑事立案十大特征包括:

怎么可以构成刑事立案,怎么可以构成刑事立案罪

1. 有犯罪事实,即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2. 有犯罪嫌疑,即被告人涉嫌犯罪,但尚未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

3. 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即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4. 被告人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罪名范围内。

5. 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即不属于其他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

6. 被告人的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7. 被告人的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8. 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刑法规定的程序规定。

刑事案件立案罪名依据是什么?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在立案都是刑事案件吗?

  按照法律规定准确的说,公安机关立案的都是刑事案件,而行政案件称为受理,立案后也有撤案的可能性。立为刑事案件后,经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移送派出所或其他有权处理的机关办理。  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

刑警队立案,我们怎么知道立案呢?

初查制度,是检察机关制定的在自行侦查案件的立案前都必需进行初查,确认有犯罪事实后再立案的一种办案制度。初查,过去也称预查,是近十几年检察立案的必经程序。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司法实践中,为了确定管辖分工或举报材料的某些内容(如案发单位和嫌疑人是否存在等),需要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但这类活动的目的不是为了确认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犯罪,因而本文所讨论的初查制度问题无关

检察机关是于8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自侦案件的初查活动的。产生这一活动背景,主要是基于对刑事立案的误解和对客观环境变化的不适应。

首先,检察机关开始进行自侦案件的客观条件导致了检察机关对立案标准的误解。

70年代末,我国颁布的刑事诉讼法,要求对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主观标准”立案时检察机关通过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主观”上认为有犯罪事实存在即应当立案。至于客观上是否发生了犯罪,是谁犯罪,应当通过侦查解决[注1]。我国检察机关在80年代初开始直接受理侦查经济罪案时,立案材料通常是由发案单位通过调查取得并提供的,且已能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通过审查材料即行立案并直接进入预审。接受举报时已具备相当的犯罪证据,是这一时期经济罪案立案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由于立案前已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逐渐使检察机关对立法原义产生了误解认为只有客观上实际存在犯罪事实才能立案。但是,80年代中期以后,检察机关受理经济罪案的线索来源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在办案中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的情形增加,并一度居立案线索来源的首位,由于在办案中即可查明线索,确认犯罪,更加强化的对立案必需客观存在犯罪事实的观念;二是,线索不清的举报、匿名举报也开始增多,根据这类线索进行立案,显然是缺少了以往发案单位在移交线索前的查证过程。检察机关为了解决立案后的“撤案”问题,提出了“提高立案质量,把好立案关”的口号,一定要确认有犯罪事实存在才能立案。对举报、检举和自首的材料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立案前的调查初查,待查明有犯罪事实后才能研究立案。

其次,检察机关管辖的自侦案件的特点导致了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对象的误解。

刑事立案,是指将犯罪或者可能为犯罪的事件列为刑事诉讼内容的诉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怎么可以构成刑事立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怎么可以构成刑事立案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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