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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刑事案件不建议请律师?
目前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没律师很多地方都开不了庭,也不知不建议请律师是基于什么原因。其实经济条件好请律师能最大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利,如实在困难,庭前也会给你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试想面对强大公诉机关,一个不懂或略懂法的犯罪嫌疑人有多大能力维权自己合法权益,当你身陷囹圄时多一天都是巨大煎熬。如果是在冤屈下这种煎熬可能翻倍。
我认为刑事案件是应当请律师的!这既是当事人的现实需要,也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但问题在于现在的律师队伍中大多数的刑辩律师水平一般,请与不请结果基本无异,当事人看不到律师的作用!从实际案例看,绝大多数案件最后的判决结果是同意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能被律师翻过来的案件是比较少见的!而水平高的律师又是稀缺资源,律师费贵得要命,很多人望而却步,除非是疑难案件或者是可能判处八年、十年甚至更长的案件,一般的刑事案件,现实生活中的确有许多当事人选择不请律师!
提问方法不正确。
问题应改为刑事案件应不应该请律师,因为提问已经预设立场,且该观点远非社会共识。
事实上,这一观点也不正确,树立司法信心和法制共识是实现依法治国必要基础,人人有责。
作为职业律师,十分不明白题主为何提出该问题,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第一,刑事案件不聘请律师?那请问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为何改判无罪呢?这其中离不开二人的家人、律师前后奔波与付出。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渐提升,律师将为越来越多的公民提供法律服务,即便再相信人情、关系,也请别忽略律师在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更请不要忽视律师对于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作用。
第二,不建议当事人聘请律师?难道公检法指控的行为就一定是确定无误的么?
很多人会讲,律师就是为坏人辩护,试问,法律面前有好坏之分么?即便是罪大恶极之人,其也有最基本的人权,这是毋庸置疑也不应被打折扣的。如果仅凭好坏去进行区分,法律必将失去色彩与应有的内涵。一切嫌疑人未经合法审判,均不应被定罪。毒树之果理论、程序合法理论需要律师的介入,也许律师不是在为“坏人”开脱,而是帮助“好人”、“坏人”去一同寻找真相。
正如那句经典动画中所言“真相只有一个”,但这个真相到底如何,你我皆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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