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索赔案例,刑事律师索赔案例分析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律师索赔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律师索赔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江西男子张玉环被羁押27年后无罪释放,政府会赔多少钱?...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律师索赔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律师索赔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西男子张玉环被羁押27年后无罪释放,政府会赔多少钱?

张玉环的律师表示,将为其提起约700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但是他应该申请不到那么多,应该可以申请到458万左右。

刑事律师索赔案例,刑事律师索赔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标准,2019年职工日平均工资为346.75元。

张玉环被羁押9778天,9778×346.754约等于339万元。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抚慰金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的百分之三十五。

人身自由赔偿金为339万元,那么按最高的抚慰金赔偿比例35%来算,339万×35%约等于119万。

所以,张玉环最高可获得的赔偿金应该是458万元: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339万元加上精神损害抚慰金119万元。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来了,很多人觉得宋小女在张玉环出狱时表现的如此兴奋,是不是冲着张玉环的钱呢?

很多人有这种想法,觉得如果张玉环没有这钱,宋小女和她的两个儿子肯定就表现的不那么热情了。

其实,我觉得大家把宋小女想的太过邪恶了。宋小女决定改嫁之前,她就对现任丈夫提出了三个条件,其中包括必须无条件地对张玉环的两个儿子好,同时允许她随时回去会见张玉环。单凭这一点,我就觉得宋小女是个善良,有情有义之人。

宋小女只是个普通的农家妇女,并没有想到张玉环能够无罪释放,并能够获得那么多的赔偿金,她的所作所为,完全遵从自己的内心。

江西男子张玉环被羁押27年后无罪释放,这虽是迟到的“春天”,但毕竟正义没有缺席,这是可喜的一面。这个长达27年的错案,给我们留下了诸多需要反思的问题:

“张玉环案”到底能获你多少国家赔偿,国家有明显标准。

记得之前有个“刘忠林案”,也是因杀人罪被判死刑,后减刑改判为无期。他在监狱中蹲了25年,于2018年被无罪释放。

  • 张玉林的赔偿问题,有《国家赔偿法》,必须按这个法律执行。赔偿法第33条明确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个条款计算,前例“刘忠林案”所得到的赔偿金额在460万元左右(其中精神损失费197万),这可以说是刷新了国家赔偿的最高记录。
  • 张玉环比刘忠林多坐两年,按照此前案参照,2020年赔偿标准是346.75元/天,张玉环案能获得多少赔偿大致就有谱了,张玉环的律师提出赔偿700万,至于能不能落实就等着瞧吧!

其二,这个错案,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时间太长,创伤太深。即使钱赔偿再多,也难以赎回青春、弥补创伤。

  • 现在有些人最关注的是赔多少钱的问题,我认为,钱的问题很好搞清楚,钱固然很重要,也很实惠,但比钱更重要的问题,就是那些无形的补不回来的东西该怎么办?尤其是精神上撕裂的巨大损失和伤痛。他坐牢9778天,回家后连老母也认不清,母子都完全变形了;他入狱后人囚家破,妻子改嫁了;孩子也有了两个孩子了。最好的青春是在狱中渡过的,他现在即使能得到1000万,能赎回他自己的宝贵青春吗?能消除老母和孩子心灵里的创伤吗?能还原他那原本幸福的家庭吗?这些,都是不能做到的。

黄金再多也买不回逝去的岁月;黄金再多也除不了老母额头的深纹和心头的伤疤;黄金再多也构筑不起原本温馨的家庭,留下的只能是“绵绵遗恨无限期”

其三,“张玉环案”还未了结,有关方面还需启动“追案问责”机制,给受害者更好的精神补偿,给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复

江西高院排除干扰,顶住压力,纠正错案,为民伸冤,张玉环被释放后,院领导又亲自上门致歉,安慰他们,这真是情为民所系,高院这个案子办得很漂亮。它让人们看到了社会的法治环境正在改善,中国的法治正在日益进步。

  • 但是,通过张玉林案也教训我们,对那些久拖不决,最后成为冤假错案的,对那些检察、审判机关的案件经办人员,一定要启动“追案问责”机制,决不能让那些失职渎职,对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者逍遥法外,对那些极少数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胡作非为,知法犯法的执法败类,必须实行严厉的惩处。

只有这样,才能正视听,树正气,形成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相信有关部门会及时对造成张玉环错案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严厉惩处,给张玉环全家一个更好的精神赔偿,给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复。

按照2020年的赔偿标准是346.75元/天,27年是9855天,按照每年的赔偿标准的不同,张玉环的律师依法请求国家赔偿800万元左右。

(张玉环的母亲和儿子)

但我个人认为,这不是钱的事,既然现在能被定义为无罪,那近20年来《刑法》无大变化的情况下,张玉环是如何被定罪的呢?入狱的时候孩子还不记事,但出于的时候儿子的孩子都有好几个了,可以说因为这起冤假错案毁了张玉环的一生,也同时拆散了这个家庭,而且他的妻子也改嫁了。

(张玉环的前妻)

现在很多人都关心会赔多少钱,但我更关心的是,这起冤假错案该由谁来负责?800万虽然很多,也是普通人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但问题是这27年的青春也因此葬送了。而审判这起案子的责任人、经手人却没有受到良心的谴责,也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外面自由自在的生活了27年。

(张玉环写的申诉书)

8月4日晚,张玉环被关押了27年之后,被宣布无罪释放了。这一天他身披红花回到了自己的老家江西进贤县张家村。

当然了这个时候回到家里的他,已经认不出了自己的母亲了。他的妻子也因此而改嫁有了新的家。

他在被抓走的时候,孩子还一点点,现在孩子都有好几个儿子了。这一去一回,真的是恍如隔世。

外面的世界变得让他有一些认不出来了。

可以说他错过了很多人世间的美好,还有他本应享受的天伦之乐。如今的他,被关押了27年之后,也不再年轻了。

等于是他的最美好的年华,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

他是被冤枉的,在他被释放之后,江西高院有关负责人代表向张玉环致歉,他表示接受,同时,他也理解妻子的再嫁。

很显然这是一个好人。

至于说他会得到多少赔偿?

他的律师所要的是700多万元,对于一个人的青春和自由来说,这些钱真的是不算多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受害方没有钱请律师,该怎么办?

你这个问题问的还是比较有深度的,为什么这么说呢?一般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没有钱可以申请法援,受害人没有钱能不能请法援律师呢?既然你问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我们翻开刑诉法的法条找到辩护和代理一章,我们发现在这一章法律援助的对象只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且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可以请法援或非应当请法援(注意措辞),只有符合盲聋哑、精神病、无期徒刑或未成年(略述)的条件是应当请法援;对受害人能不能请法援刑诉法并没有相关规定,那是不是受害人的权益就不能保障了呢?受害人没有钱就不能请诉讼代理人帮自己了呢?不是,因为刑诉法归根是为了规范刑事诉讼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的基础上,更加侧重保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益,而受害人没有钱也是可以申请法院的,只不过在诉讼法没有写而已,但是在你翻开另一部叫着法律援助条例时,在该条例的法律援助范围中明确指出在刑事诉讼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其中情形(二)中就是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所以可以明确告诉你是可以申请法院的,注意是可以,而非必须。那为什么是可以而非必须呢?因为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充当的是公诉人,而非被害人,在刑事诉讼当中,公诉人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或辩护人是平等对抗的,被害人是没有上诉,抗诉和撤诉的权利的,这些权利都是有检察院的专业人员代为行使了,就解释了为什么叫公诉案件,随便也解释了被害人的援助为什么是可以而非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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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应该有两个:一是作为受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没能力支付律师费,能不能请律师代理;二是如果没有律师代理,自己可不可以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个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中心根据你的经济状况,符合条件的,可以由法援中心指派律师代理;

第二个问题,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作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亲属可以参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审理过程中,既可以提出控诉的意见,也可以提出要求赔偿的要求。

交通事故受害人因没钱治疗回家死亡了,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首先感谢头条的邀请,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积极救治伤者,费用应由肇事者出或者由自己垫付,如果肇事者无力垫付医药费,导致伤着不能及时用药死亡的,应按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来处理,保险公司,应该赔付伤者在医院治疗的费用,以及死者的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如果有未成年人还要陪付,未成年子女扶养费,以上我给你的只是建议,具体情况还要由你和保险公司协商,

你有没有被律师骗钱的经历,请分享一下?

有,还是有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是著名大学的研究生,而后考取了省会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而后下海做律师,还是某网站的法律顾问,代理我的案子背后私下和被告合伙,把定案证据不交法庭,职业道德败坏,人品及差。

我是一名律师,在代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委托人新车受损,要求贬值损失赔偿,经大丰区人民法院法官释明,盐城地区车损贬值赔偿没有判决支持案例,案件撤诉,我主动提出退费,双方关系和谐!


我打官司花费5千元钱请律师帮自己要回被骗钱财,结果没开庭,律师和法官一样!法官威胁恐吓不要打官司!律师啥都没干!诉状都是我自己写的!请了个骗子骗了自己律师费,后悔请律师!全程都是自己在打官司!

在2008年,一起民事诉讼后确认房屋登记的行政导致官司对我不利,于是欲起诉县政府。由于当地的两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基本上在政府部门都兼职法律顾问,也就是说当地律师不能接(代理)“吃里扒外”的行政案件。朋友介绍找了一位法律工作者代理。案件受理后法院向法律工作者送达传票。由于我在外地工作几十年,代理人“好心”转告我开庭时间,我也答应出庭。几天后代理人又来电:案件出现新变化,要追加当事人,且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交叉,倒底是民事先审还是行政先审,(行政庭法官)讨论后要向中院请示,(法院说)可能暂时不开庭了,不然程序会搞错,因此特别交代原告我不要回老家。接听电话时我正在上班路上,比较嘈杂,当心听错,见来电系代理人故录音,以便静下心重听一遍。哪知中了法官和代理人的圈套,如期开庭了。法官把采取的明显有手写的复印件当件出示,房屋登记必须提交原来产权证明根本没有提交,公告也没有,基本上全认了。法院裁定超过二年时效。若干年后从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记载,同一份明显有手写的复印件居然审理出不同时间和签订人。醒悟过后附带录音等材料找法院和检查院,书面答复中完全回避电话录音内容。想想人命关天的事都会有人掩盖,我这事只能算是鸡毛蒜皮。想纠错认命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律师索赔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律师索赔案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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