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免于刑事处罚事业人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免于刑事处罚事业人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事业人员免于刑事处罚最新规定?
可以给予降低等级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免于刑事处分,是构成犯罪,因为具有情节显著轻微、自首等法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依照法律规定免除刑事处罚。
对于免予刑事处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其已经构成犯罪,必然是严重的违纪行为,有关机关应当给予其行政处分,对其进行降低岗位等级符合法律规定,且属于较轻的处罚。
人社部、监察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五条 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四)开除。
有罪免于刑事处罚是否可以报考事业单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都不受理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如果招考单位对报考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不要求就没有问题。一般故意犯罪的报考事业单位有影响,过失犯罪的一般准许。具体你可以直接咨询招考单位。取保或审-事业单位取保后审期间的待遇/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以及取保候审期间,其工资待遇如何发放,发放标准等,相关法律都有明确规定。对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人员来说,非法学专业出身的,对上述刑事法律概念估计很难予以准确理解,不能充分理解上述法律概念,就无法准确掌握涉刑人员相关发放待遇的标准。下面在解释相关法律概念的基础上,就涉嫌犯罪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期间的工资待遇发放标准进行系统的梳理。
一、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的法律概念
1、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上述规定的拘留就是刑事拘留,其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行政拘留是不同的。对于一般人难以区分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的,最好直接简便确认的方式就是,看被拘留人是在拘留所还是看守所,在看守所的就是刑事拘留。
2、逮捕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拘留期间,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构成犯罪并判处徒刑的,向检察机关提出逮捕申请,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逮捕。检察机关决定逮捕的,由公安机关执行,羁押在看守所。
3、取保候审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在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期间停发工资(含各类津补贴、奖金,下同),改按以下办法计发生活费: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资额(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之和,下同)的75%计发生活费。机关技术工人按照本人原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机关普通工人按照原岗位工资数额,分别作为生活费发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原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作为生活费发给。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免于刑事处罚事业人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免于刑事处罚事业人员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