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证据种类,刑事案件证据种类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案证据种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案证据种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在刑事案件中提取证据的是公安?还是原告?如果是故意伤害、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案证据种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案证据种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刑事案件中提取证据的是公安?还是原告?

如果是故意伤害、盗窃等刑事公诉案件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是虐待罪、侵占罪等刑事自诉案件的,由原告即刑事自诉人,自行收集证据并提供给法庭。

刑事案证据种类,刑事案件证据种类

普通的刑事案件,也就是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都是刑事公诉案件,它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案件中的受害人,并不是原告,如果公诉案件非要找个原告,那就是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

一、公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二、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公安机关如何调取证据?

公安机关需要申请调查令即可调取证据。

根据《高民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列条件事及其诉讼中国申请民院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证据属于家关部门保存并须民院依职权调取档案材料;

(2)涉及家秘密、商业秘密、隐私材料;

(3)事及其诉讼中国确客观原能自行收集其材料《证据规定》赋予事向院申请调取证据权利实践事向院申请调查取证往往遇障碍,首先院审查事申请否符合律规定确定否职权调查取证证据规则。院职权调取证据规定模糊于明显符合条件采取推脱态度申请。

旦院裁定准事没其救济途径其院案少现状允许官更间调查取证选择给申请调查令式目前调查令能诉讼中国律师才能持事没权利获调查令即使持调查令关部门配合取证。

《高民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侵害合权益或者违反律禁止性规定取证据能作认定案件事实依据 所说提供电录音虽未经同意没侵害合权益没违反律禁止性规定作证据向院提供证据。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安机关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材料,并且可以根据需要拍照、录像、复印和复制。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严格保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刑事案件哪些证据无效?

你好,这里是头条号“刑法的趣味”,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所谓的证据无效,其实涉及到刑事案件证据在应用过程中的四个方面:

首先回答题主提出的小问题:放在题主所述的情形下,如果该案件只有杀人犯妻女的证言和杀人犯自己的供述,即使双方的叙述相互印证,也不能据此就对杀人犯定无罪或者减轻其罪责。

身为杀人犯的妻女,我们仔细一想,她们肯定会作出有利于杀人犯脱罪、罪轻的证人证言,这是人之常情,对于这样的证人证言,即使在法庭上经过了举证质证环节,也不能轻易认定其所说的就属实。最好是有其他与杀人犯无关的人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客观证据佐证。

反过来讲,如果杀人犯的妻女作出的是对杀人犯不利的证人证言,则经过举证质证环节之后,法院是可以认定其所说属实的。

所以我们不能期待任何人的妻女都能够在法庭上大义灭亲,这是违背基本人情和逻辑的。如果法院最终只因此判决杀人犯无罪或者减轻其罪责,我认为是误判。

其实这指的是侦查机关在对案件证据进行初步筛选时,首先要排除的就是那些和案件事实没有关联的“证据”,严格来讲,这些“证据”即使是客观的,能够反映出一定的客观现实,但是客观现实和案件事实没有关联的,这些“证据”就连基本的证明力都没有,当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律师答疑:作为人民大学的刑法博士,我给你解答一下刑事案件证据效力的问题,刑事案件中不讲无效证据,讲的是非法证据。被告人妻女的证词不属于非法证据,只是在该份证词对被告人有利的时候证明力很弱!另外,在法院未判决钱,你不能对对方使用“杀人犯”这个词,理论上对方存在无罪的可能,有可能真凶另有其人。


首先,我先回答你哪些证据无效的问题

刑事案件中有个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与辩护人的权利,如果被告人和辩护人申请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现在一般法院都是会同意的。

那么经过排除非法证据程序所排除的证据,都属于无效证据,予以排除。

具体来说,以下为非法证据的范围:

4、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以上的证据经过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排非成功的话,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了,也就是一般人理解的无效证据。

被告人直系亲属所做的证词并非当然的无效证据,如果其获得途径非法的经过排非程序确认后可以予以排除。

在取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被告人直系亲属所做的证词根据其内容证明力分别有两种情况:

1、在被告人直系亲属证词对其有利的情况下,该证明力很弱,法院基本不予采信。

2、在被告人直系亲属证词对其不利的情况下,属于强证明力的证据,法院予以采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案证据种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案证据种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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