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案件办案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偷东西派出所办案流程?
派出所接到偷盗报案后首先受理登记,详细了解案情,了解受害人情况、案发时间、地点。然后进行现场勘查、现场访问,调查。
2.对于抓到的嫌疑人,警察会根据其盗窃财物的数量以及盗窃次数等情节区分处理,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如果盗窃活动达不到量刑标准,则按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罚
具体流程如下:
1、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首先要勘查现场。接到报案人的报案,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开始初查,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2、提取证据。物证以作案人在现场可能接触过的触及物为主,以及作案人在现场遗留的其他物品,这些物证从现场提取之后还要经过实验室处理,才能显现其上的潜在手印、手套印等重要物证。
3、损失财物分析。根据被盗人的陈述和现场分析,进行分类登记失盗物品,作为破案后量刑的参考。
4、现场访问。通过对失盗人和周围群众的调查了解以及调取视频资料,以进一步获取证据。缩小嫌疑对象,逐步确定犯罪嫌疑人。
5、破案。根据掌握的证据锁定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6、移送审查起诉。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对盗窃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的,公安局移交检察院进行起诉。
刑事案件立案后必须要走完程序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立案后,如果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有不应当立案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案的处理,如果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确实有犯罪行为的,则公安机关必须将刑事案件的法定程序走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会需要调查的内容是那些?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三)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 (四)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五)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六)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三)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
(四)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五)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六)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案件办案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流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