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监督立案典型意义,刑事监督立案典型意义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监督立案典型意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监督立案典型意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刑事诉讼规则理解与适用?第一章 总论第一节 人...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监督立案典型意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监督立案典型意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诉讼规则理解与适用?

第一章 总论

刑事监督立案典型意义,刑事监督立案典型意义是什么

第一节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第二节 管辖

第三节 回避

第四节 辩护与代理

第五节 证据

第六节 强制措施

第二章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

第一节 侦查概述

第二节 初查和立案

2021刑事诉讼监督规则全文?

《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狭义的法律监督主要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等实施某种诉讼行为或不实施某种诉讼行为是否合法的监督。 法律监督原则要求,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利也有义务对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等,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诉讼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同时要求人民检察院在实行法律监督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必须严格依法实行监督。 法律监督原则与互相制约的差异,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互相制约只存在于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处理同一案件的过程中。而法律监督原则贯穿于一切刑事诉讼过程。 2.互相制约是双向的,而法律监督原则是单向的。 3.制约和监督的结果也往往不同。互相制约的结果往往取决于有最终决定权的一方。监督的结果,一般是接受监督的一方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意见进行纠正,或者说明情况和理由。 法律监督原则的意义:促使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刑事诉讼,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

卫生监督调查取证的意义?

1、卫生监督调查取证的定义

卫生监督调查取证是指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对决定立案处理的卫生行政违法案件,为查明案件的违法事实真相而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获取证据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活动。

2、卫生监督调查取证的方法

调查询问、抽样取证、委托鉴定、现场勘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复制

检察院立案监督的程序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应当制作《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或者《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及时送达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或者《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后七日以内作出书面说明,客观反映不立案或者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连同有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回复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主动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或者《撤销案件决定书》复印件及时送达人民检察院。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核实,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不成立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 人民检察院开展调查核实,可以询问办案人员和有关当事人,查阅、复印公安机关刑事受案、立案、破案等登记表册和立案、不立案、撤销案件、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相关法律文书及案卷材料,公安机关应当配合。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制作《通知立案书》或者《通知撤销案件书》,说明依据和理由,连同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十五日以内决定立案,对《通知撤销案件书》没有异议的应当立即撤销案件,并将《立案决定书》或者《撤销案件决定书》复印件及时送达人民检察院。 第十条 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通知有错误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审查,在收到《要求复议意见书》和案卷材料后七日以内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不接受人民检察院复议决定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复核意见书》和案卷材料后十五日以内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上级人民检察院复核认为撤销案件通知有错误的,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纠正;上级人民检察院复核认为撤销案件通知正确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撤销案件,并将《撤销案件决定书》复印件及时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监督立案典型意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监督立案典型意义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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