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只有符合共有住房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共有住房。下面小编就以上海为例来详细介绍一下共有房屋的申请条件。
上海市共有住房申请条件如下:
本市城镇居民家庭:
1、家庭成员之间存在法律上的赡养、赡养或者赡养关系,共同生活;
2.家庭成员实际居住在本市,连续三年在本市有城镇常住户口,并连续两年在申请所在地有城镇常住户口。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
4、3人及以上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20%,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人均财产不超过21.6万元。
5、申请前5年内,家庭成员没有出售或捐赠过住房,家庭成员之间的住房捐赠除外。
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男性28周岁以上、女性25周岁以上,可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
非本市户籍居民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本市共有财产保障性住房: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值;
2、在本市无住房;
上海不允许建造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其他类型的住房。
3.已婚;
外籍户口必须已婚,这与上海的限购政策是一致的。单亲家庭、单人家庭不得申请。
4、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
这与上海限购的社保缴费期限要求一致。
5、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收入和房产准入标准。
现行住房标准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收入和财产标准为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6000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
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照上述标准提高20%,且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7200元,人均财产为不足2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