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审理是啥意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审理是啥意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二审上审监庭开庭审理什么意思?
二审上审监庭开庭审理指的是当事人上诉到二审,二审的判决没有得到一方当事人的满意,当事人向二审领导或者省法院提出申诉,经过讨论研究,由二审法院特别设立的审判监督庭重新审理,这是各级法院重视案件的真实性公正性的具体体现,也是纠正错案的有效措施
刑事立案意味着什么?
一、刑事立案了就代表犯罪了吗?
刑事立案了不是就代表犯罪了,刑事立案仅仅是对于一些情况进行调查。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
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二、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刑事立案意味着逮捕,后期意味着判刑,刑事立案基本都是有罪之人,基本都是犯法了,不犯法不会刑事立案的,立案后开始审理移交检查院批捕,检查批捕后审查,审查终结后移交法院判决,所以告诚广大人民群众千万要尊纪守法,不要做犯法的事情。做个合格守法公民。
刑事立案意味着公安机关按照刑事案件开始了侦查工作,其他的话就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了,最终是否会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那得等公安机关把一切都调查清楚了才有所定论。
立案侦查的条件是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并且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同时,这一诉讼阶段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特定的诉讼任务,简而言之就是决定是否开始刑事诉讼程序。
1、立案就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将该案件纳入法律程序,接下来就会开始侦查,调查案件情况,下一步就是提交检察院提起公诉(符合条件的话),在下一步就是法院接收,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2、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3、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刑事案件上诉后普遍存在的“书面审理”是怎么回事?
刑事案件上诉后普遍存在的“书面审理”是怎么回事?
“书面审理”是指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刑事案件时,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以及其他书面材料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庭审,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种审理方式。俗称“审案卷”,或是从“鸡蛋里面挑骨头”。
适应“书面审理”的上诉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的案件。“事实清楚”是选择哪种审理方式之关键。
下列三类上诉刑事案件必需开庭审理:
一,经阅卷和调查认定事实不清楚的上诉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
总之,终审人民法院可以“书面审理”上诉的刑事案件;或可以开庭审理上诉的刑事案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审理是啥意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审理是啥意思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