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协议约定不明,刑事和解协议约定不明确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和解协议约定不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和解协议约定不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调解书未约定利息,强制执行可否主张?法院强制执...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和解协议约定不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和解协议约定不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调解书未约定利息,强制执行可否主张?

法院强制执行只能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内容执行,调解书没有记载利息的,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就无法主张利息,只能按照调解书记载的内容提出相应的执行申请,超出调解书记载的内容,法院无法受理,更不可能对调解没有约定的利息强制执行。

刑事和解协议约定不明,刑事和解协议约定不明确

谅解书可以事先约定吗?

只要发生刑事责任案件,可以在事故认定书出具之前,也可以在交通事故后,无论前与后只要出具谅解书的话,都具有法律效率,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原因反悔而拒不履行,因为谅解书出具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所有人都应该有遵守的契约精神

刑事和解协议与刑事谅解书的区别有哪些?

区别性质不一样,刑事和解协议是谈赔偿问题的,形式谅解书是对行为的谅解。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百四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1.刑事和解有更严格的法律程序性规定。

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是由被害人向司法机关出具的《谅解书》,明确要求司法机关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不得另行民事起诉。但是由于该协议未经司法机关主持、见证,自愿性、合法性存在较大疑问,故不属于刑事和解协议。

2.出具《谅解书》后当事人可以反悔,但已履行的《刑事和解协议》一般不能反悔。 由于谅解书属于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协议,随意性较大,即使被告人已履行《谅解书》约定的赔偿内容,被害人仍然可以反悔。

但是,《刑事和解》是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准司法效力。由于达成刑事和解,意味着被害人已经自愿放弃民事诉讼权利,故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会受理。

立案前找对方私下鉴的调解协议书有效吗?需要注意什么?

一、没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都有效。

二、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和解协议必须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具体到条款内容要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履约期限、担保、诉讼时效等,如果和解涉及到本人让步的,须附条件,如对方不能按和解协议履行的,该约定无效。


立案前与对方签订协议,只要协议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表达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就有效。

需要注意:1.要求对方及时按协议履行;2.若对方没有在约定期间履行,要注意诉讼时效,尽量在约定履行期间届满后三年内起诉。

只要签订的协议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情形,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你们私下签订的不属于“调解书”应为和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仅具有合同约束力。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如果对方不执行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和解协议约定不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和解协议约定不明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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