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责任追究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刑事责任追究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免予刑事处罚刑事责任追究是怎么规定的?
完全有可能。 刑事处罚与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概念。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国家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对其犯罪行为及本人所作的否定评价和谴责,即应当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包括犯罪和刑罚。
刑事处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并科处刑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免于整刑事处罚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但不科处刑罚。
在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大量条文规定了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第十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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