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业刑事律师据九派新闻1月11日报道,某市嘉城路派出所民警为侦查一起诈骗案件,采用“烤全羊”的方式进行逼供。并多次殴打嫌疑人头部。造成轻伤。案发后,受害人及其家人发出谅解书,检察官决定不起诉该警员。
消息一出,引发网友广泛讨论和关注:很多人都吃过烤全羊,但在执法部门却很少有人“尝到”“烤全羊”的味道。网友纷纷搜索“烤全羊”是什么。什么样的惩罚。对于“烤全羊”逼供的由来和具体方法,官方并没有解释,但有网友画了一张图:双手抱住小腿,铐住,用木棍从腿中间穿过,并将其提起放在两张桌子之间。受试者弯曲膝盖时,膝盖内侧疼痛难忍,身体可以随意翻转。无论方式和来源如何,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种刑讯逼供行为。
刑讯逼供被形象地比喻为刑法界的“毒树之果”。也就是说,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口供是一棵“毒树”,以非法证据为线索获得的其他证据就是这棵树上的“毒果”。
刑讯逼供与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一定程度上,刑讯逼供是冤假错案的重要根源之一。不仅给当事人带来身心伤害,也损害了人们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大多数冤假错案的背后,往往都有刑讯逼供的影子。例如赵作海案、浙江张叔侄案等。
近年来,我国转变刑讯逼供治理模式,从被动的事后调查核实方式向预防酷刑、强化事前预防的方式迈进。并从法律体系的规范性、相关程序的具体性、配套设施的完备性三个方面完善和构建反酷刑体系。
例如,《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受伤、致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等法律规定明确规定禁止酷刑。《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对罪犯实施刑讯逼供、体罚、虐待。
上海专职刑事律师:在立法过程中,刑罚的分配不能不恰当。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公平对待被起诉人。近年来,多起过去通过调解解决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带回起诉,涉案警察受到行政处分,甚至因玩忽职守而被追究刑事责任。轻伤案件的调解和解是由于当时的刑事政策因素,任何时候都禁止刑讯逼供,且行为人明知而实施犯罪。与故意伤害案件的调解和解相比,刑讯逼供的社会危害性更大。不起诉是不公平的。
据各地新闻报道,刑讯逼供的方法有多种:站立法、手铐法、电棍法、皮带鞭打法、不让睡觉法、洗衣板法、铁链法等。苍蝇蚊法、吐痰法、烧烟头法、羊油法、打下半身法、辣椒揉眼法、“自产自销”法、方凳法、吊丝法、饥饿法、牵连法、拳头法、竹片法、椅子法、摇晃法、啤酒拉法、冷冻法、噪音掩蔽法、针灸法、钢丝殴打法、“金鸡独立”“方法、读诗法、威胁法、诱导法……
1.老虎凳是铁椅子上的固定坐姿,可持续数百小时。不准睡觉,控制大小便,控制饮水和饮食。打得他根本无法躲避,双腿肿得厉害,尾骨也被打断。
2、浮在水面上的鸭子:他被挂在铁窗边,双手背在身后,身体前倾,脚趾轻敲地面。十多天不让他睡觉。这使得受审者手脚麻木,神志不清。
3、苏秦背剑:双手在背后上下交叉,用铁链紧紧捆住,挂起来,脚趾刚好着地。
4、金鸡独立:用毛巾蒙住眼睛,用胶带缠紧,将双手反铐在背后。绳子的一端绑在他手腕之间的手铐链上,另一端高高地挂着,让他的脚刚好接触地面。被审讯者必须忍受双臂脱臼般的疼痛。
5、烤全羊:双手抱住小腿,用手铐铐住,用木棍从腿中间穿过,提起,夹在两张桌子之间。受试者弯曲膝盖时,膝盖内侧疼痛难忍,身体可以随意翻转。
6、争分夺秒:手铐脚镣连在一起,身体向下弯曲90度,站立数天甚至数周。被审讯的人很容易出现大脑充血、混乱和休克的情况。
7、倒冷水:用冷水刺激,不让睡觉休息,开冷空调。被审讯者被迫保持清醒,容易感冒发烧。
8、喷芥末油:用注射器将芥末油喷入犯罪嫌疑人鼻腔内。辣味直冲脑门,让人泪流满面。
2021年9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完善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公安机关以“执法痕迹、闭环管理”为抓手,为民警全面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综合运用多种记录方式,实现网上与执法相结合。线下记录、文字和视频记录互补,将执法办案从报案到结案的各个领域和环节都记录下来,形成执法活动全流程的可追溯、可追溯管理。
防止刑讯逼供主要是限制司法权力。这是底线。上海专业刑事律师使用刑讯逼供的行为必须停止,但在底线之上,司法部门必须展现“表现”。只有让人民在每一个案件中都看到公平正义,中国的法治基础才能牢固。本案中,虽然受害人及其家人发出谅解书,检察官也没有起诉,但情节恶劣确实激起了难民的愤怒,也有损法律的威严。此案应追究刑事责任,只有汲取过去的教训和未来的后果,才能避免类似酷刑逼供的残暴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