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债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共同承担的债务。它们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超过家庭日常需要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夫妻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他人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与任何一方无关。共同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以外的债务,由配偶一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承担的债务以及其他应当属于债权人的事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共同经营和维持家庭所需的费用以及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且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节约资源的原则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看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以及个人因日常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法律直接禁止夫妻双方或者对方举债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民事责任。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应由男女共同承担或承担。那么无论是结婚期间的债务还是离婚后的债务,都需要用到这里吗?
离婚后,如果没有协议,该区域将不再属于个人债权人。那么对于婚姻财产,法律上有一条规定:离婚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分割财产,或者要求男女双方对财产承担各自的责任。协议不明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财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割夫妻双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