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有几家劳动工伤科,池州市有几家劳动工伤科医院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池州市有几家劳动工伤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池州市有几家劳动工伤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安徽省池州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池州市有几家劳动工伤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池州市有几家劳动工伤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安徽省池州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怎么计算的?

谢谢诚邀回答,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池州市有几家劳动工伤科,池州市有几家劳动工伤科医院

首先发生工伤的时候,要做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才能计算相应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各伤残等级的补助金计算参见工伤保险第37条。

谢邀!虽然我在国企做安全生产管理多年,也处理过不少轻伤、重伤及工伤死亡的案例,从始至终我一定会站在工人这边,认真收集现场照片、文字材料向劳动安全部门申报,尽力做好工伤保险的索赔。但后续的赔付都是劳资及财务在做,我们安全部门就不参与了,所以这个伤残赔付数额不太清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10级伤残等级的,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4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5-6级伤残,只有员工提出离职,公司才可以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是不能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7-10级伤残,除了员工提出离职,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也可以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4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40个月,六级伤残为34个月。

第二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第二十七条 伤残职工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

经查询2017年池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397元(月5033元)。

池州市2019年第二次伤残鉴定给果出来了吗?

与第一次鉴定时间规定相同,一般为自受理鉴定申请60日内,最长9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第十五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第十九条 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程序、期限等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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