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依据不足,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依据不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交通事故认定依据不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就不能以交...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依据不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交通事故认定依据不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就不能以交通事故立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1、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也应该可以立案,那家法院不受理,只能说明水平太臭。因为立案的依据是交通事故的存在,因事故引发的伤害存在,当事人双方的纠纷存在。而不能是以是否有“技术鉴定”存在。

交通事故认定依据不足,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司法过程中,只能作为技术鉴定使用,但这在中国是唯一的专业技术鉴定机构。

3、如果要否定该“技术鉴定”,还得在该技术鉴定部门(交警)内部申请复核或者向其上级公安机关投诉解决。 也可以向法院投诉交警的违法行为。

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什么复核很难成功?

普通的交通事故认定一般是双方认为最合理的情况下作出的,比如两车追尾,双方走保险等就可以简单的作出认定。这种情况就没有必要复合了。

但是涉及到酒后驾车,有人员伤亡等情况下必须严格认定,交警部门会根据车辆情况,以及车祸现场,现场交通器械(路网拍照)等作出的认定你觉得还有可能存在问题吗?

因为交通管理部门在对每起交通事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首先对交通事故的各方面进行调查,如接警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勘查,对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事故图、勘查事故痕迹,对事故当事人以及现场见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通过调查清楚事故发生的事实,分清当事人的过错责任,然后才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说,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合法有理据的,所以,即使申请了复核,也是维持原来的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交警不放车有什么法律依据?

供参考: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对此拖延办案行为,可向其主管部门如实反映情况,要求及时解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因此,事故车辆是可以扣留的,但是扣留的原因只能是收集证据的需要。不能以扣车逼迫机动车方交纳事故处理押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根据上述规定,在事故车辆经过鉴定,相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的5日内,交警应当通知机动车方取回车辆。

一般情况下,鉴定不应该超过30日。 所以,交警不能无限期扣押事故车辆。

一般来说,最长35天,机动车方可以要求交警发还事故车辆;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负责人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65天发还事故车辆。

当然,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依据不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依据不足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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