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义乌交通事故,义乌车祸现场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17年义乌交通事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2017年义乌交通事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义乌市:玛莎拉蒂轿跑隧道内超车失控,车损上...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17年义乌交通事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2017年义乌交通事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义乌市:玛莎拉蒂轿跑隧道内超车失控,车损上百万。你怎么看?


第一,义乌人真有钱。在2004年的时候,在义乌一咖啡厅门前停了一台老款玛莎拉蒂总裁。

2017年义乌交通事故,义乌车祸现场

第二,为啥隧道内老是有超跑类车型事故?玛莎拉蒂品牌的车型拥有一个共同的特色:排气声浪销魂!而排气声浪在隧道中可以被数倍放大,许多车主为了获得感官上的刺激,通过隧道时故意加大油门感受销魂震撼的排气声浪!问题就来了?



第三,

哪怕在高速公路上的隧道绝大多数限速80公里,正确使用灯光和照明良好的长隧道内,驾驶员也会保证注意力更加集中,为何玛莎拉蒂会去做出违反交通法的超车行为?是不是因为所谓的声浪,做出影响公共安全的驾驶行为?

第四,玛莎拉蒂目前在售车型拥有幅度极大的优惠,事故能导致百万的车损,事故得有多严重?开多快才能导致这么严重的事故?有没有超速驾驶?

第五,对于经常做出影响道路安全的驾驶员,应该建立驾驶员诚信系统,用以评价某个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不当之处。政府部门应该在治理道路安全不稳定因素,把那些害群之马进行严格的管制和进行隔离,更全面的对道路行车安全进行管理。

一起正常的交通事故,其实我们没有必要去过度解读什么,事故既然发生了,该怎么定损查勘甚至是赔偿,保险公司都有明确的章程。题主之所以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无非就是因为两个焦点,一、闻名天下的义乌,二、玛莎拉蒂轿跑。都知道义乌人有钱,有钱人开着两三百万的豪车,在道路上出现交通事故,必然会引起很多吃瓜群众的热议。但是,我想说,这跟有什么讨论的必要吗?

事故是怎么发生的?

我们先来分析下这起交通事故。这是6月27日发生在义乌市上溪镇的一个隧道内,当时由于车辆在超车过程中,要紧急避让三轮车,驾驶员错误的将刹车当成油门,进而引发交通事故,可以判定这是一起单方引发的事故,由于车辆受损严重,估计维修费用可能达到上百万。事后交警部门确定,驾驶人属于无证驾驶,是一名大二学生,车辆也是从学长处借来的。

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事故发生后,正常是应该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报告,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之后,车辆进行维修或者报废(鉴于车辆损伤比较严重,不排除报废的可能)。但这次事件中,驾驶人系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车辆的损失的,这也就需要驾驶者本人自己承担。至于交警的责任判定,一、无证驾驶。二、隧道内超车。驾驶者肯定是本人负有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所以说,在自己承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修理费用的情况下,也就意味着驾驶员需要自行承担车辆的维修或者报废的费用。

为什么会引起关注和争议?

开头我就说了,这原本就是一场普通的道路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本不会引起太多关注,就是因为义乌和豪车挂上钩,才会有许多人关注。有些人可能就会散布许多虚假、消极的言论,认为富二代飙车、无所谓赔钱什么的。其实我倒是觉得没有必要这么说,交警并没有公布太多信息,我们也无从得知驾驶员的个人背景,实在不好过多发表什么看法。所有人都是从年轻的时候走过来,谁都有年少轻狂的经历,特别是拿驾照的朋友,刚学会开车谁见了车不像见了美女一样两眼发光?年轻人犯错很正常,虽然错误有大有小,但是我们应该以更理性的角度去看待问题,而不是去关注事件以外负能量的东西。

诚然,这个小伙子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如果家里有钱,可能这件事情并不会对他产生太多影响,如果家里没钱,我想下场应该不会太好过,但要真是这样,可能会毁了这个人。我也不清楚事件最后会怎样发展,只是希望这起事故能有个完美的解决方案。也希望这位小伙子能通过这件事吸取教训吧。

首先,能开的起玛莎拉蒂轿跑的人,车损上百万是没什么问题的,而且这里面保险会出大头。

其次,只要是不会危害社会危害人身安全,人家有钱任性,怎么失控都是可以的,因为损失都在自己的可控范围内。

最后,其实我也很想开着玛莎拉蒂、兰博基尼等等失控一次。套用马大大的话:梦想还是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答友们,祝福我吧!

义乌男子骑车闯红灯被撞住院,家属要求汽车担责,交警霸气回怼:这是闯红灯, 你怎么看?

为这名交警点赞,交通事故定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肇事罪担责是天经地义的。

首先这位交警对交法一定足够的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说明分析: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这项规定说明了不存在所谓“弱势”一说,非机动车或行人肇事同样要按照比例担责,机动车有车险认领全责本就是错误的,其影响之大下文会说明。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乙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这项规定又绕回了“弱势与强势”,对于2.4亿台机动车而言这是极其无理的,没有责任还要承担赔偿责任总也说不通,即使是由保险赔偿但这也影响了个人征信,这是对机动车驾驶人合理权益的侵犯。

附加说明: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短短一行字其分量之重等于是4亿驾驶员的定心丸,这是对第二款不合理规定的合理解释,机动车无责与非机动车碰撞,发生这种描述的场景一定是建立在非机动车或行人违章的基础上。违反交法的驾驶或行走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常见的行为无非包括闯红灯、占道行驶、逆行等等,在骑行和驾驶的过程中出现这些行为一定是主观的,白话的说是【故意】的。

所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现场反馈的是机动车无责,那么责任方以故意为前提机动车则无任何赔偿责任或义务,而且非机动车一方还要承担机动车方的车损以及人伤赔偿。类似的案例这并不是第一起,行人肇事定责且严重判罚的案例已经出现过,按照相关法规处理交通事故在合理不过,只是因为曾经普遍的不合理凸显出这些案例的合理性。

注意事项:机动车无责绝不能认责并要求车险赔偿。

因为无责认责属于个性主观行为,而车险承保的是责任事故中的赔偿责任,实际无责则无理由赔偿;如车辆主动责任那么赔偿义务只能由个人承担,但车主往往不会告知事故的真实情况,车险走正常流程赔偿后还会对事故进行审核,如发现事故中存在这种行为则可以定性为骗保。

保险属于金融行业,骗保则属于金融诈骗,金额超过三千元则属于“数额较大”,按照《刑法》266条规定已经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车险骗保的参与这一定是车主和调解方,所以这位交警也是执法守法没有参与金融诈骗行为,作为用车人更要对这类事故处理后果的严重性有所了解,否则人生有污点了会追悔莫及。

总结:这类事故不论碰撞后果如何,本质为非机动车撞行驶中的机动车,无非是鸡蛋碰石头怼不过而已,但结果不能改变引发事故的核心原因;处理合理,为这名交警点赞。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7年义乌交通事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17年义乌交通事故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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