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财产继承是指企业破产清算期间,未清算的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破产企业债务人生前留下的财产作为继承人。这是法定继承制度,在我国破产清算法中有明确规定。
首先必须明确,破产清算时的财产继承仅适用于破产企业,不包括个人破产。其次,破产清算期间,有继承权的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破产法院申请继承破产企业债务人的财产。如果您不及时申请,您将失去继承权。
那么,破产清算期间财产继承中继承人和清算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破产清算期间,清算人有权对破产企业的债务进行清算,并用清算所得财产清偿债务。然而,债权人在清算过程中可能无法完全收回其债权。因此,破产清算时,继承人继承的财产是清算人履行清算职责后剩余的财产。
同时,破产清算期间的财产继承权受到限制。根据我国第《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条规定,破产企业债务人未清偿的债务,继承人不承担。因此,破产企业债务人的债务不会转移给继承人,继承人只能取得破产清算中企业的剩余财产。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破产清算期间的财产继承是一个封闭的继承制度。破产企业清算期间,其他人不得以法定继承权以外的其他方式继承破产企业债务人的财产。因此,如果想要继承企业债务人的财产,就必须在破产清算期间依法行使继承权。
总之,破产清算期间财产继承是法定继承制度,仅适用于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情况。破产清算期间,有继承权的人应当及时向破产法院申请继承,并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继承手续。破产清算过程中,继承人只能继承企业清算中的剩余财产,不承担破产企业债务人未清偿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