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和规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和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和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车撞伤人住院4天,家属承诺...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和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和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车撞伤人住院4天,家属承诺放弃治疗后回家几天后死亡,怎么划责?

司机是否判刑在与他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构成,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驾驶证也会被吊销。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和规定,

从你的描述来看,受害人已经死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主要的争议在于事故责任的划分和家属放弃治疗是否会中断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事故责任划分

具体责任划分要根据现场情况由交警进行认定。如果不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即使存在死亡后果,也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和吊销驾照。反之则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且驾照会被同时吊销。

家属放弃治疗能否中断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受害者的死因是由于交通事故还是由于家属放弃治疗导致可能是你的主要疑问,如果放弃治疗这一介入因素使得先前的因果关系中断,司机只需对受害者的重伤结果负责,而不应对其死亡结果负责。

但是,实践中一般送至医院时虽未死亡,但肯定已经重伤,即使没有放弃治疗的行为,也难以保证不会医治无效。其次,大部分放弃治疗行为也时因为经济情况所迫,属无奈之举,也是人之常情。从这个角度来说,放弃治疗行为并不是异常的介入因素,并不能中断先前的因果关系,司机仍然应对受害者的死亡结果负任。

也就是说很有可能即便家属放弃治疗也是迫于无奈之举,死亡的结果仍由司机来承担责任。

我在09年出车祸?在斑马线上被后边小车闯红灯而撞倒在地!住院时司机不愿拿钱治疗?手断了!他说出两千元给我?让我出院!这依为着什么:放弃给我治疗?最后我住院三个月并起诉他赔偿4万多!这是必须要的:后期治疗还远远不够啊!

你好,从事交管工作20余年的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画重点:交通事故死亡包括当场死亡、抢救无效死亡、抢救过程中死亡等等,而要是当事人在事故发生的第7天以后死亡的,交警部门就不能再认为是构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假如你在这起事故中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照不用被降级(C证除外)。

假如你在这起事故中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不用承担交通肇事罪,驾驶证不会被吊销,也不会因此背上案底。

车撞人住院4天后回家,后伤者去世。问谁的责任?这个问题我有经验回答!我老婆2019年8月20日中午12点30分下班回家,骑自行车被汽车撞骨折了。交警队责任化分小车司机全责,我老婆住院50余天,费用捌仟多元。说是住院后费用一次付清,到今天2020年4月16为止,对方没有付一分钱,昨天我到法院去起诉。说老实话交通事故谁也不愿意发生!以旦发生事故,受伤者送往医院,交警队化分责任!主次责任分清后,谁该掏多少钱必须拿出来。拿不出来就变成谋杀了,因为伤者等钱救命!

本文说伤者住院后4天,就出院了,估计没钱看病!就回家了。唉…回家后发生了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结果。现在就应该到交警队化分责任,谁责任大?谁负责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和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和规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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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力赔偿会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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