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书复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交通事故责任书复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复议流程?
事故认定书复议流程: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上一级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如何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复议?
1.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当事人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书复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书复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