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超载车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交通事故超载车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机动车因超载发生事故的,保险公司赔还是不赔?
车主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否有约定超载不能理赔,如有,保险公司可根据双方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装载的规定所导致的机动车损失,导致的人身伤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如果没有,保险公司则需要进行理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车辆超载上路行驶,根据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的责任免除,保险机动车违反道路安全法及其他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装载的规定属于车上人员免责范围,因此,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
车辆超载后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来进行理赔。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等情况保险公司可以拒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出交通事故超载百分之三十有什么后果?
扣车、罚款。交通安全法(2011)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超载一人用我负责吗?
对方超载的,和事故责任划分没有直接关系,你在事故中承担多少责任,那时要看交警勘查现场后作出怎样的裁定,要是裁定你在事故中有责任,那么对方有受伤的人员,你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例如你在事故中有一半的责任,那么对方受伤人员的医药费你就要承担一半,你要是机动车,先由你的交强险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额度(最高1万元)了,超出部分你就要承担一半。货车超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影响吗?
货车超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能会产生影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超过核定载货量的机动车行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对于超载运输的行为,还会受到运输部门的规定处罚。
如果货车超载导致交通事故,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驾驶员和车主都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驾驶员能够证明他们已经按照要求正确申报货物重量并遵守交通规则行驶,那么他们就不应该承担责任。而车主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罚款和处理措施。
货车超载会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道路使用寿命,因此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限制。如果发现货车超载情况应该及时举报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事故超载车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事故超载车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