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城乡差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交通事故赔偿城乡差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城镇和农村伤残赔偿一样吗?
2021年城镇和农村伤残赔偿一样。
我国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不区分城市和农村户籍的,只是因为伤残等级不同,所在省市对一些具体项目赔偿标准规定不同而区别。《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农村户口出了交通事故赔偿好少?
农村户口出了交通事故赔偿少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了。2020年3月20日苏高法(2020)43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调整了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取消了赔偿中按农村户口和城镇居民的不同赔偿标准,实施了赔偿标准城乡一天。因此,现在不存在农村户口出了交通事故赔偿少的问题了。
云南省人身损害赔偿城乡统一标准?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改革的意见精神,4月1日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启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赔偿标准试点工作。
从施行之日起,云南全省法院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将不再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按照云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赔偿金额;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云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赔偿金额。明确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在2020年4月1日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适用上述城镇居民赔偿标准;对侵权行为发生在2020年4月1日前的案件,不适用上述标准。
为什么人身损害赔偿会出现城乡“同命不同价”的现象?
人身损害的赔偿案件,其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解释规定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户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户口人均纯收入作为标准来计算。大体上,同样情况下,按城镇户口计算,是按农村户口计算数据的两到三倍。
- 当初这样规定的道理,第一是多数情况下这样更接近其实际损失水平(城镇居民平均收入和消费水平要明显高于农村),第二,有很多案件,按较高标准计算后,肇事方根本没有赔偿能力,倒不如计算标准低一些更容易接受。第三,无论定什么标准,对于所有的人身伤害受害者,总是有些人亏点,有些人赚点,法律不可能针对所有的人定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计算方法,只能针对多数情况大致划分一定的标准。现在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分开计算,不少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喊“同命不同价”,假定都按较高标准计算,少不了会有些高收入人群也会喊亏。
- 但是这样规定有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就是“同命不同价”。
- 司法实践中,实际上很多案子并不完全按同命不同价的计算方式,有不少情况经请示批复已经按同命同价的方式计算。例如:
同一个案件中,有城镇户口受害人,有农村户口受害人,可以统一按城镇标准计算。
- 农村户口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在城镇生活工作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城镇标准计算。
- 城乡结合部农村户口失地居民,主要收入和生活来源不是农业生产的,可按城镇标准计算。
- 有些地区已经取消城镇和农村户口,统一划分为居民户口。
可以预见,以后同命不同价的问题会逐步得到统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城乡差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城乡差距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