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划拨房纠纷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划拨房纠纷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未经批准转让划拨土地上的房屋是否有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可见,我国法律规定,划拨土地的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转让。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未经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就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常见现象。实务中,更多的则是先进行转让,再由划拨土地的受让方直接与政府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即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转让合同应为有效合同。依此可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未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并不当然无效,可以通过效力补正。此种情形,符合合同效力补正原则。以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合作建房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订立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批准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拥有所有权的划拨土地未经出让等手续变更为国有出让土地,亦未经当地政府批准,则签订的《合作建房协议》应为无效协议。
我家买了一套经济实用房,户没转,有买房协议。现有人起诉原房主,怎么办?
谢谢邀请回答?亲们你买的经济适用房子啊?你真胡途呀呀呀呀!买房首先要有二证,一个房产证和一个土地证?这二证还是2018年,新的政策法规没出来之前,要有这二证啊?现在不同了呀!要有新的不动产权证,就是两证并成了证了呀!亲买房子的时候有不动产权证吗?亲们经济适用房子!是国家给低收入家庭?买的房子有很多条件的,不是人人都有份啊?也不可以给你谁便买卖的,有严格规定的啊?亲们你手里的买房协议,名字是你的吗?如果名字是亲本家人的,只要交清所有费用,么房子是你的,如果名字还是卖房子给你的人啊?那么房子永远是原房主人,天底下什么房子不能买,偏要贪图少花钱?是吗重枪了吧!赶紧去处理好,该退啊还是去??????就干嘛去了呀!要不然呢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呀呀呀呀呀呀?自己种的果子自己吃,维一的方法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啊?去吧去吧去吧去吧去吧,去努力寻找你的证据,把这种问题解决清楚?以后呢人应该长点脑子,千万别让别人牵着你的鼻子走,做个不贪小便宜的人啊?以后的日子还长的!小心能使万年船,人心险恶人心难测,说的不对么请谅解一下谢谢!祝亲早日实现梦想成真啊?😂😂😂😂😂😂
你这个问题目前看来比较严重,有可能房空钱也损失。我们先来梳理分析一下这个事情。
你买的是经济适用房,只签订了买房协议,没有过户。是不是可以说现在这套房子还不能过户,没有满足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条件。经适房有这样一个规定,须满五年方可上市交易。
没有满足交易条件的情况下,原房东要卖掉此房,那说明外有债务,而且债务纠纷很大,迫不得已卖房。我之前碰到很多这样的因为债务纠纷卖房还债的。这个存在很大的风险。
这种房子一般会比市场价便宜很多,我想题主也是因为这种原因买了这个房子。在巨大的差价面前忽略了存在的风险。
还有一个问题,你们的买房协议应该属于无效合同,法律上不认可这类不符合国家法律的合同。经适房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如有特殊原因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也是由政府来进行回购。
现在原房东被起诉,最大的原因无非就是债务问题,说明你之前所付房款也没有帮原房东解除债务问题。当前你面临就是这两个问题,买房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无效情况下能否及时追回房款。说实话我觉得挺难的。
现在最乐观的结果就是看通过法律途径能否及时追回房款。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买的房子,那也要追究中介公司的责任,中介公司不得代理出售没有上市交易条件的房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划拨房纠纷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划拨房纠纷案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