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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的包工头,恶意拖欠农民工血汗钱不还,他们应该如何维权?
确实农民工挣钱不容易,辛辛苦苦工作不仅没有五险一金,而且还经常会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
农民工是一类特殊的群体,他们往往跟着包工头工作,乡里乡亲的互相都认识。包工头是没有用工资质的个人,大家之间说白了,实际上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劳务关系,在建筑业居多。
国家为了保障建筑业农民工的权益,一方面推动按照项目缴纳工伤保险,确保职工受伤有所保障。另一方面,推出了社会保险先行支付暂行办法,没有参加工伤的单位,在认定是工伤以后,相关责任主体不支付工伤待遇的情况下,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为了解决农民工的拖欠工资问题,承包房地产工程的企业一般在项目投标的时候,要缴纳一部分工资支付保障金。比如依据《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规定:(一)总承包特级企业100万元,总承包一级企业80万元,总承包二级企业60万元,总承包三级企业40万元; (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60万元,专业承包二级企业40万元,专业承包三级企业20万元; (三)劳务分包企业20万元。如果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工资保障金按两倍缴纳。这实际上是通过承包和分包企业的约束督促承包、分包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进行保障。万一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相关分包部门可以申请保障金支付。
而且按照规定,施工企业不得将民工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者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克扣或者拖欠民工工资。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向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维权,农民工的工资肯定会得到有效保障的。
尤其是年底前各个领域都会集中清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确保农民工能够回家过个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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