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纠纷,机动车保险纠纷案件起诉主体是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机动车保险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机动车保险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告保险公司营业部还是告支公司?如果有保险纠纷,需要向法院起...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机动车保险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机动车保险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告保险公司营业部还是告支公司?

如果有保险纠纷,需要向法院起诉的话,那么就是起诉当地购买保险的支公司,而不是起诉营业部,因为营业部是公司的一个部门,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承担责任,只有支公司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需要起诉保险公司的话。必须是起诉办理保险业务的支公司

机动车保险纠纷,机动车保险纠纷案件起诉主体是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保险责任纠纷能否并案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机动车保险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机动车保险纠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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