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土地纠纷调解的意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土地纠纷调解的意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士地经营权纠纷,乡镇政府有没有调解处理结论权?
有调解权。无处理结论权。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同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或者不愿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乡(镇)人民政府无权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为正确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规定,以超过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由驳回申请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 当事人在收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后或者签收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后,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当事人在收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就原纠纷提起诉讼。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当事人财产保全申请的,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为申请人
村委会与村民的土地纠纷?
村委会与村民之间土地纠纷问题,如调解不成,不同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1、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受理之日起几日内结束?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受理之起几内结束,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受理纠纷的单位来决定。根据农村基层处理农村纠纷的程序先由村社委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不了的由乡镇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处理。乡镇级处理不了报区县级分管职能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司法程序进行处置。一般的土地经济纠纷,村社处理三五两天就搞定。乡镇处理个把星期,区县级或者司法程序那就几个月时间!
如何看待农村邻里之间占地的问题?
农村邻里之间占地问题
农村是存在占地问题不过一个村占地的人是少部分,我们村就有这样的人个性太强势一点小事都会跟别人吵架,田之间的小路都要种东西,他种的东西能遮住别人家的田,别人家种的东西遮住他的田了不跟别人说就砍掉。
邻里之间真的应该和睦相处,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土地纠纷调解的意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土地纠纷调解的意义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